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公开信息显示,北京字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登记了“咕咕嘎嘎”“刀盾狗”等网络热门表情包的美术著作权。

说实话,当ACGx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是有点吃惊的,毕竟这么多的互联网meme都是来源于网友的创作,怎么现在就突然要被“收编”了?凭什么?

发生了什么事?

meme是什么?简单点来说,就是在互联网上传播的各种梗,各种图,甚至是各种表情包。根据百度百科的定义,meme最初诞生时候具有匿名作者、较低娱乐性的特征。

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迅速,AI越来越多,这使得meme出现的概率和传播的速度比以往快了很多倍,今天早上才发布的一个内容,就可能经过无数网友的修改、接龙、二创、拼接,加上特定的圈子内容,然后传播开来,或许到了晚上你就会发现一句话就变成了“具象化内容”。

没错,我的意思就是那句“我的刀盾”的空耳,一句“what the dog doing”,能够变成cheems手持刀盾的形象,可能连刘谦都没有想过这种疯狂的魔术。

至于为什么“我的刀盾”这句话或者说类似的meme会在互联网上疯狂传播?ACGx只能理解为:人的本质就是复读机。每个人都会模仿,都会传播,但是突然之间有人告诉你:你发的表情包是有版权的哦!你会不会黑人问号脸?

在大众的认知里面,这些meme,先不说它们是不是烂梗,但是都是网友“灵机一动”而来,就比如哈基米原本只是日语里面"蜂蜜"的空耳,但是被《赛马娘》的幼态电音破圈后,就成为了一场典型的互联网青年亚文化的"无意义狂欢",诞生出了整个哈基米宇宙。

在这一过程中,哈基米彻底挣脱了原意的枷锁,变成了一个可供互联网所有人集体撒欢的点。因为这个梗是毫无意义的,即便是随意的套用,也不会有人说你"你曲解了作品的本意",而且参与门槛相当低,不需要你去日语,甚至不需要你去补番《赛马娘》,直接一句“哈基米”就是圈内人。

所以,互联网的meme反映出来的是互联网用户对无意义形式的狂欢,其核心在于“荒诞”而非逻辑自洽。不过现在字节要登记这些meme的著作权,这比互联网用户们创造的meme还要荒诞。

当然,也有不少人表示,这种登记只是一种防御性的注册,并不会影响用户的二创,但是字节目前并没有对此事以及背后原因进行任何说明。

所以,如果这些meme被登记了著作权之后,以后网友想要维权都没办法了,因为维权的第一要点是,你得有权。

未来还会发生什么事?

那么,如果其它互联网平台也有样学样开始登记meme的著作权,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呢?A公司一个梗、B公司一个梗、C公司一个梗,然后就会出现同一个梗有着多个登记,多个版本,毕竟从“哈基米宇宙”的案例就可以看出来,虽然长得都不一样,但是大家都是“哈基米”。

原本所有人都可以畅玩的meme被人标记了著作权,那么整个传播逻辑都会发生变化。创作者们就会开始担心:我这么做会不会侵权?会不会收到律师函?能不能商用?会不会被要求赔偿?最终的结果就可能变成网友少玩梗,不再二创,互联网文化就会变得越来越保守,而平台之间则直接开启“著作权世界大战”。

所以这场闹剧的真正荒诞处不在于“平台去登记了”,而在于一个连原出处都难以厘清的东西,被一个连创作都没参与的公司,拿去登记成著作权。在哈基米宇宙里叠过梗的每一个网友,都没被问过一句。所以,字节凭什么就能够代表所有参与创作的网友来登记著作权?

结语

不管这事儿最后变成什么样,都会互联网文化的生态造成了巨大的影响,特别是对互联网版权管理、著作权等法律法规提出了更新的思考:谁才是这些meme的拥有者?当第一个创作者匿名之后,谁能为这些产物登记著作权?是第一个创作的人?是第一个上传的人?是第一次展示这个梗的平台?还是谁先注册算谁的?

很多网络梗之所以能火,并不是因为最初的创意有多复杂,而是因为无数用户不断接力改编,让它拥有了新的生命力。如果有平台开始大量将这种由网友共同接力打造的互联网文化纳入到自己的版权体系下,互联网文化就不会具有共创性和开放性,那么那些原本属于所有人的梗,也可能一步步变成需要被授权、被许可、被管理的"平台资产",互联网最珍贵的创造力,或许也会因此失去自由生长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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