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顾客付252元,制作者仅得76元,这样的“幽灵外卖店”多达6万余家》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前几天某团上点外卖1份“扣碗丸子”,平台显示46元,打包、递送费用另算。

今天又去店里自己打包,发现标价才36元。

这一个菜就被平台拿走10元,等于截留了27.8%。实在可恨!

——而且服务员说店里得不到36,平台还压价呢。具体多少没查到 单据。店面不喜欢外卖单,不怎么推广。

开发个软件平台就无限压榨店家和消费者,利润这么高?有没有《反暴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