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网友分享的一则视频,他是视频里的白车,正在出库呢,被右转进道路的黑车撞了,最后白车因为出车位时没有观察左右来车,被判全责。
调取了监控可以看到,白车出车位时候,黑车还没有进入车道,黑车车速较快,白车还没出到半个车身,黑车就开始右转进道路了。白车观察到黑车之后,第一时间也刹停了,反而是黑车都没停,直接就开过去了……
最后白车被判了全责,不知道白车怎么做才对,难道是看到黑车后不是停车而是倒回去吗?
查阅法规后发现,从停车位驶出并入通行道路的车辆,属于借道汇入方;道路上正常行驶、右转进入通道的黑车,享有优先通行权。
法规要求的是出库前提前确认安全,白车已经半个车身驶入通道,等于已经侵占优先通行车道,危险已经形成;此时再刹车,属于危险出现后的补救动作,不能免除 “未提前观察、贸然出库” 的基础过错。
但我们看到,在本次事件中,白车出库前,黑车根本就没有在他的视线里,是出到一半黑车来了,并且白车已经注意观察并且刹车了。
那这件事应该怎么分析?
说 “出库前视线里没有黑车”,只能说明当时黑车在盲区,不代表尽到安全义务。
盲区本身就是出库最大风险,法规要求出库前就要预判盲区可能突然窜出车,不能等车身开出去、危险出现再刹车补救。
此次事件的判定逻辑,根源是白车侵入黑车优先通行车道,黑车本来享有完整路权;哪怕白车看到后马上刹停,也属于危险发生后的补救动作,无法抵消 “未提前确认安全就出库” 的基础过错。
看完解释,你觉得这样的判罚合理吗?